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八个部分。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做好统筹协调,抓好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学校将信息公开作为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的重要途径,多措并举,自觉、主动地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既充分听取师生员工、社会群众意见,又及时公布学校大事要情,实现良性互动,做到学校发展方针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

  一是进一步构建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主动公开的要求,确保《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有关内容全面、及时、规范、有序地公开,同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协调联动机制。学校健全各部门信息员的联络制度,每个部门均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发布工作,定期召开信息员培训会议,注重提升各部门信息员办事工作能力与水平,引导各部门通过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新闻、简报等多种方式及时、迅速、准确发布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学校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系统性。一方面有效利用传统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学校官网、数字门户、校园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打造条目清晰、重点突出、内容全面的信息公开窗口,主动公开学校在党的建设、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新进展新举措。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发掘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持续扩大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借助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官方抖音等平台,通过直播、H5、快闪等新形式,推进多媒体、多平台之间的信息联动,增强互动,进一步探索构建交互式信息公开新模式。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学校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对学校门户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的监管。同时,不定期地对信息公开的更新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反馈、督促相关部门适时更新、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统计

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学校要闻341篇,校园动态479篇,通过官方微信发布推文199条,目前拥有粉丝5.2万人,推文阅读总量61.4万;官方抖音发布视频83余条,抖音粉丝2.7万人,平均播放量4.65万,单条最高播放量30.1万,抖音总浏览量386.2万。

  (二)主动公开所列事项

  1.基本信息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详细公开了学校领导班子、机构设置、学校简介等有关的办学基本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时时调整更新。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相关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均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

  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招生信息网主动公开了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历年各省录取分数线,录取信息查询,招生咨询及考试申诉渠道等信息。

  3.财务资产信息

  学校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按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学校信息公开网主动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学校网站还公开了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教育收费表及代办项目收费表,此外,学校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标采购政策、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示均按要求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

  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校内干部任免、选聘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以及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

  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了师生比例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及调整、课程结构及学分比例、教授授课比例等信息,公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通过学校官网公开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公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对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信息进行公布。

  6.学生服务信息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完备。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了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以及学生评优、奖励、违纪处理办法,学生申诉处理条例等信息。

  7.学风建设信息

  学校有关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通过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同时,信息公开网还公开了学校学风建设机构情况,公布了教学督导工作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8.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程序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

  9.合作交流信息

  学校信息公开网以及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交流学院网站公开了我校中外合作的办学情况,境外留学项目和国际及港澳台合作情况。

  10.其他信息

  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布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以及巡视反馈及整改落实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苏州城市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明确了学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学校没有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信息公开受理和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及邮箱,接受监督、听取意见。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价良好,没有收到师生员工反映的信息公开问题。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与上级要求和学校发展需要相比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仍需进一步完善。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将在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加强和改进。

  1.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压实压紧主体责任。结合近年来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修订完善《苏州城市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苏州城市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等文件,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及时的增补和调整,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加大督查力度,探索信息公开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细落实管理举措。强化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真实。加强微博、微信等新载体的管理和维护,增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通过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完善信息公开交流培训体系,着力推进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各部门信息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工作处理能力,引导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式、新渠道,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行政工作效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2023学年,学校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