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特编制《苏州城市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学校师生员工与校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苏州城市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我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邮政编码:215104),办公时间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联系电话0512-6655461568230911(传真),电子邮箱:SDWZ1998@suda.edu.cn

二、高等学校信息的分类

学校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两类。其中,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服务、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合作交流、其他信息等。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范围详见苏州城市学院信息公开栏目。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学校师生员工与校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和工作等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其他相关信息。

三、高等学校信息的编排体系

学校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公开范围等八项内容。

学校依师生员工与校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学校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高等学校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学校依师生员工与校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等方式获取信息,也可通过学校设立的信息公告栏等方式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向本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苏州城市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学校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也可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领取。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学校消息。因特殊原因当面口头申请的,由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后直接通过网站受理邮箱提交。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办理流程

学校在收到师生员工与校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学校收到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3.申请处理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5)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6)学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7)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形成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学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4.收费标准

学校依申请提供高等学校信息,将按照经省财政和价格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举报监督

学校师生员工与校外公民、法人和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督部门举报。

学校监督部门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综合楼纪委办公室308

监督电话:0512-67517351

邮件编码:215104

学校师生员工与校外公民、法人和他组织也可直接向江苏省教育厅举报,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电话:025-83335811,邮编2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