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在综合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基金会理事长黄涧秋主持。
会上,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沙巨山首先进行了基金会2024年度工作汇报。他指出,2024年,基金会始终聚焦工作规范,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圆满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2023年基金会年检工作。同时,基金会还加强了政策激励措施的调研,希望通过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动力与活力,推动基金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基金会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筹资能力有了一定提升。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施盛威向理事会汇报了基金会2024年度向苏州城市学院进行公益性捐赠的事宜。
随后,基金会理事会审议了基金会理事、监事调整的报告。同意调整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处长刘海燕、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副处长李振、工会负责人凌亦青为理事,增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管淼为监事。
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葛军作为理事代表发言。他表示,2024年,基金会从条件建设、内部治理、项目开发与运行、资金管理等方面着手,积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募集资金比去年有较大增长。希望2025年基金会能够继续围绕“筹集基金、用好基金、管好基金”,增强筹资力量,扩大筹资规模,服务学校和师生发展。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袁昌兵作为监事代表发言。他表示,监事肩负着监督基金会运作、确保基金安全、提升基金使用效率的重要职责。在之后的工作中,他将继续按照遵守章程、履行职责,资金用管规范、力求效益最优,坚持鼓励支持和监督管理并重这三点开展监事工作,为基金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理事长黄涧秋作总结讲话,对基金会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领基金会发展新航向;二是要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开创基金会工作新局面;三是要多措并举,全方位推进,实现基金会高规格建设新跨越。黄涧秋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认真依法办会、依规运作,认真践行基金会宗旨,按照省教育厅、民政厅的各项决策部署,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坚守“为学校发展赋能,为服务师生助力”的初心,共同推动基金会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最后,与会理事、监事审议通过《江苏省苏州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