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三届“城律杯”模拟法庭决赛在吴中区人民法院举办

发布者:顾心竹发布时间:2024-11-25浏览次数:24

  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作用,架起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强化大学生的法治信仰,深化大学生的法治思维,11月20日下午,苏州城市学院第三届“城律杯”模拟法庭决赛在吴中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举行。

  本次活动由吴中区司法局、吴中区人民法院与苏州城市学院联合主办,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承办,中国联通吴中分公司协办。此次模拟法庭以“吴地法韵,护航青春”为主题,旨在通过模拟真实的法庭审判过程,让大学生们在实践中深化对法律的理解与尊重,培养他们的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活动当天,苏州城市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黄涧秋,吴中区司法局局长王钦,吴中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小刚,吴中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永春,吴中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沈歆,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丁彩霞及法学专任教师王云泽出席并担任评委,比赛由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团学办公室主任刘福主持。

  本次比赛选取自一起真实的民事庭审案件,聚焦于金融理财产品投资的保证责任。比赛过程中,参赛同学们分别扮演了审判员、书记员、原告、原告方律师、被告和被告方律师,以专业的态度和严谨的逻辑,为观众呈现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法庭较量。他们通过起诉状、答辩状、证据资料、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提交,充分展示了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庭审过程中对抗性的模拟辩论环节,集中体现了参赛同学们出色的应变能力。

  比赛结束后,评委们对选手们的表现进行了打分和点评。吴中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沈歆和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法学专任教师王云泽作为评委代表,他们肯定了选手们在比赛中的努力和付出,并指出了庭审过程中的亮点与不足,并鼓励同学们要更加重视实践经验的积累。

  随后,黄涧秋副校长为本次模拟法庭决赛活动进行总结发言。他首先对各单位的支持表达了感谢,对活动的顺利举行表达了祝贺,并对选手们的精彩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他也强调了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的重要性,鼓励同学们要珍惜实践机会,不断提升自身法学素养和实践能力。 

  最后,经过评委评审,由23劳保谢津铭、23法学孔德松等同学组成的“道合同行”队获得银奖、由22法学蒋涵宇和彭海洋等同学组成的“正义之声”队获得金奖,吴中区司法局局长王钦和吴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小刚分别为获奖团队颁奖。

  此次“城律杯”模拟法庭决赛不仅是一场法律知识的较量,更是一次法治精神的传承与弘扬。它不仅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展示所学知识的舞台,也进一步推动了法治实践教学。未来,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将继续开展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助力新时代法治人才的培养。 


(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