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院学〔2024〕37号
为加强班级建设和管理,增强班级凝聚力,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思想教育方面
(一)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好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班级学生举止文明,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做好团员推优、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团员线上线下管理等基础团务工作,充分发挥团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四)认真参加思政课的学习。
第二条 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一)班支委例会制度执行正常,定期召开班会,并有详尽记录;
(二)日常管理制度完善,班支委分工明确,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常规工作;
(三)班费管理规范、使用得当、手续齐备;
(四)班级日志记录完整,按时上交;
(五)班支委干部准时参加各级、各类会议;
(六)及时完成团委团务中心、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七)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做好班级工作考核及“优良学风班”、“文明班级”申报创建工作。
第三条 班风建设
(一)认真组织全班学生参加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及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认真执行考试制度,努力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三)结合专业特色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尊敬师长,有良好的上课纪律;
(五)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六)学生在食堂就餐文明有序;
(七)遵守教学各项规定;
(八)爱护校园公共财物与设施。
第四条 宿舍卫生
(一)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宿舍环境布置优雅,同学间团结友爱、风气良好;
(二)宿舍内文明清洁,值日制度上墙;
(三)无违章用电、使用明火及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无破坏或损坏公物的情况;
(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
(六)班级及学生积极支持和配合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第五条 班级活动
(一)在校、院团委的要求指导下,有计划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同学多渠道参加青年志愿活动,每学期人均志愿服务不少于1次;
(二)按要求、有计划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次专题政治理论学习;
(三)班团主题教育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
(四)有班级组织的兴趣爱好小组,并能正常开展活动,课外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五)班级积极组织并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活动;
(六)积极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组织周密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第六条 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熟悉所带班级每个学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较为丰富的学生学习、思想和行为表现情况档案,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日志;
(二)指导学生安排好课余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表扬好人好事,树立先进,树立正气,创建良好的班风;
(三)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认真细致处理好班级的各项事务,秉公处理各类违纪事件,对本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负责所属班级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做好所属班级的三好学生评选、奖学金评定工作,及时上报党校培训名单,协助学生党支部做好所属班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推优工作,关心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
(五)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讲究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或自身工作特点,每年写出一篇专题研究文章或调查报告;
(七)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布置并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学校重大活动班主任须亲自带队参加;
(八)根据实际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班会及班支委会,全面系统指导引领班级各项工作;
(九)工作态度端正,密切联系学生,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情况,关心学生生活,发现问题,及时教育解决;
(十)认真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管理条例(试行)》(苏城院学〔2021〕13号)同时废止。学校之前相关文件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八条 本条例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承担具体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