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发布者:顾心竹发布时间:2024-04-12浏览次数:11

  4月8日,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传达学习全省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学校近期重点工作。校党委书记芮国强主持会议。

  会议明确,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全体师生员工的绿色低碳教育,持续深入推进美丽校园和绿色校园建设,助力美丽吴中、美丽苏州、美丽江苏、美丽中国建设;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深刻认识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围绕绿色生产力发展在学科专业调整、科研平台建设、研究成果产出等方面作出城院贡献与支持。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会议明确,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任务安排,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生动实践,取得良好效果。会议指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加强纪律建设的最新成果,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更是学校推进转设转型提升、完成三大任务的重要外部支撑。会议要求,要按照省委市委有关工作文件要求,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学校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会议传达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事业单位省管干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会议还对学校调整美育工作领导小组事宜、成立校党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和相关《中共苏州城市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细则(草案)》进行研究审议。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